我的丈夫 我的蜜月******
范瑞娟(1957年2月)
1月1日,这是个多么令人喜悦的日子。旧的过去,新的来临了。我和伯鸿就是这一天结婚。
结婚的前几天,我们要到区人民委员会去登记,临去之前,我和他开了一个玩笑。我对他说:“结婚登记处的人为了执行婚姻法,对于男方询问得特别详细,你要小心准备了。”他却若无其事地说:“一切事情都可公开,既合法又合道德,不用愁虑。”我笑了笑告诉他:“人心难测的,就有这样两位青年男女,他们交往了一个时期后,到政府去登记结婚。登记处的人问女方结婚是否自愿,女方没有表示,急得男方满头大汗。最后女的摇了摇头,登记就没有成功。假如我们的事我也摇摇头,看你怎么办?”他调皮地说:“你要会摇头的话,祝英台就不会为着真正的爱情去牺牲了。”我不由得大笑起来,我知道他这句话是因为我经常扮演梁山伯而说的。
新房里的重逢
结婚,事先没有通知别人。可是,那天上海越剧院的朋友都来了。演夜场的,下装之后还赶到我们家里。尽管我们准备了吃的和玩的招待他们,可是总有一点不放心,因为院里有好些人是闹新房的能手,尤其一个做音乐创作的朋友不好办,只要他在场,非要把人闹得够受不可。为此,在新房里真叫我又喜又怕。可是,事件的发展又往往出人意外,当我担心的那位先生随着众人拥进了新房之后,伯鸿和他都怔了,原来他们是分别了8年彼此不知下落的老朋友。由于这个意外的重逢,这次闹房得以安全度过,我们在大家的要求之下合作穿了针,互相喂了糖,报告了恋爱的经过之后,大家就放过我们了。
袁雪芬、傅全香都要送礼,被我阻止了。但送礼的人还是有。最有趣的是我的文化老师,她送给我们一对花烛。这对散放着柔和光彩的花烛,给我们的新房里增加了不少喜悦气氛。当最后一个贺喜的人离开之后,它仍旧燃烧着,按照婆婆的意见,靠近烛台的墙上,悬着一个福禄袋,因为找不到铁剑,我把那把跟着我受尽风霜在舞台上用的铁剑配在上面。
有缘千里来相会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这是伯鸿刚才回答闹房者的话,它却一直在我心头萦回。我和他在相识之前,已经有了长时间的通信。他的妹妹是我的朋友,通过她使我对伯鸿的家庭,以及他幼年时代的生活,有了透彻的了解,真像我们在一起长大的一样。去年9月,我们第一次相见,不知怎的,自此以后,他的形影深深地刻在我的心头,再也移不掉。终于我和他结成了终身伴侣。
对于婚姻问题,我过去的确不打算考虑的。准备趁自己年轻把自己演戏所得积蓄点钱,将来隐避到乡下去度过艺人在旧社会都不可避免的悲苦的晚年。但是,中国解放了,一切都变了。对于整个社会,我由痛恨而热爱,我爱一切,第一次感到生活意志的旺盛。现在,艺术成了我的生命,我要把我的一生,献给祖国的艺术事业。
在蜜月里
结婚之后,我们到苏州去游玩了几天,然后在上海度过了蜜月。在这些日子里,伯鸿仍到中国青年报上海记者站工作,我每天也到越剧院去。早上,伯鸿知道我睡得晚,又是易被惊醒的人,他总是抱着衣服轻步走到外室去穿。晚上,我回到家里,他已经静静地坐在桌前看书了。他总是把他从书上看到的或者采访中遇见的“故事”一一讲给我听。有时候我们一起去观看越剧,回家以后,我要他提些意见,他却笑笑默不作答。怎么办呢?我就用这样的话去激他:“原来嘛,你对越剧是没有感情的。”于是他急了,不得不将他的意见原原本本地讲出来。他是爱好戏剧的,同时还爱好音乐。当院里正在讨论音乐问题时,我把我的看法提出来和他商量;也是这样,开头他总是默默无声,到后来才将自己的见解详细地发表。我们谈了很多问题,有融洽一致的地方,也有分歧。我们总是这样结束我们的谈论:“我们懂得太少了。”因此,我们有个打算,要大量地买些书,提高我们的业务、知识和艺术修养。
我的丈夫
我的丈夫是一个对生活并不十分计较、对工作却十分热爱的人。有一次为了添置几件衣服,我拿回几个呢料的样品,问他喜欢哪一种。不料他淡淡地回答:“任何一种都可以。”一个月以来我还不知道他喜爱什么菜,仿佛他什么菜都很爱吃。可是这却使我这个作为妻子的人有些踌躇了。他认为:“我们的生活比过去好多了,不能够因为革命胜利而得意忘形,奢侈浪费。”他平日总是和颜悦色的,可是有一次我见到了他严肃的脸色。我对报社记者约我写稿表示讨厌,认为这是一件麻烦事。他批评我这样是不对的,并要我认真地写好那篇稿子。我觉得他的意见很正确,终于把稿子写成了。原来他对自己的职业是非常敬重和热爱的,这也影响了我,如我曾经考虑过:“现在我演小生,将来演什么角色呢?”在这种问题面前,他是十分果断的,他表示,我应该将小生演到底。我也就决定这样做。
慈祥的婆婆
1月底,我离开上海赴东北演出。路过南京时,在那里演出了两星期。伯鸿的父亲在南京工作,于是我又有机会和婆婆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开始我很担心,婆媳关系不好是常有的事,我的婆婆不知怎样。可是没有几天我就感到我婆婆是慈祥而热心的人,在我演出时间,她经常等候我直到深夜,在我临睡之前她跟我总要喃喃地谈些心里话。我们谈得十分投机,计划着将来如何生活,使每一夜过得都很有趣。我的担心成了多余,很快地我从我婆婆身上找到了我已去世的母亲的温暖和母爱。离开南京的那天,我和婆婆真是难舍难分。眼泪从她老人家眼里流下来,我也哭了。只能硬着头皮背身离开。新社会是幸福的,我在这幸福的社会里又得到了幸福的家庭。可是,我也不能摆脱幸福中产生的苦闷。我觉得自己的才能太少了,我觉得人民给我的荣誉太大了,国家给我的照顾太多了,我担心自己会辜负他们。怎么办呢?我已经定了进修计划,决心不畏艰难努力。
(1957年2月)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作者:张慧(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事关自我革命整体建设的问题,是事关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高质发展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以刮骨疗毒的胆识解决缠绕党的思想作风问题,以壮士断腕的壮举推进反腐败工作等,充分表达了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自我革命重在制度建设,重在建章立制,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革命者必先自我革命,自我革命是革命者的必修课,是革命者必备的素养,不断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独特的政治品格,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具有积极的自我修复能力。全面理解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的论述,我们就能深深地体会到,什么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怎样才能实现自我革命;我们就会深刻地认识到,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性质地位决定的,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宝贵经验总结。
中国共产党立志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伟业,需要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需要通过党的自我革命来推进党的各方面事业的发展,党的自我革命涉及的社会领域范围之广,深层次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其中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通过规范的制度体系为自我革命保驾护航,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制度支撑,通过自我革命不断推进制度体系的改革创新,这些都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党组织应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政治责任就是按照政治的要求推进公共政策实施的职责以及没有履行好这些职责时应承担的谴责和制裁,我们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政治责任,政治责任的内涵外延本质特征是什么。政治责任不同于其他的一般责任,如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它是责任中的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既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根本任务,又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政治要求,必须将政治责任摆在首位,必须首先落实好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也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抓住了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关键,牵住了“牛鼻子”,就是实实在在担当政治责任。政治责任是党交给各级党组织、各位党员干部的责任,其要求是全面的、系统的,同时也是具体的、有层次的,党员干部应该准确把握全面理解,不折不扣承担起全部的政治责任。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准确用好问责利器
我们党一向主张权力与义务相统一,权利与责任相统一,有权必有责,有责必追责,如果有责不追,那么责任就形同虚设,既然我们党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是理所当然的。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涉及到一系列制度法律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发展改革问题等,所有这些问题一旦涉及到政治责任问题就有被问责的可能,问责虽然不是目的,但实践中问责是不可或缺的程序,我们一定要用好问责这一利器。
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这只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是问题的关键方面,就是必须准确用好问责利器。政治责任特指政治人员在从事政治活动的过程中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包括积极的政治责任,按照政治的要求推动其实施的职责;消极的政治责任,未能履行职责时应承担的谴责和制裁,它与政治人员在政治活动中担任的角色密切相关,政治责任本身是一个包含责任因素的概念。政治责任主要是针对现实政治而言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性的一种规范,主要评价标准是制度的价值原则而不是个人的道德标准,更不能以理性主义作为政治责任的评价标准。政治责任具有相对抽象性,它不能完全由法律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政治责任的评价和承担方式也不一样,政治责任的实现具有优先性,政治责任还可以追溯、连带等,任何时候政治责任的追究必须符合法律的精神,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由于政治责任主体所从事公共权力的有限性,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的有限性,以及政治责任程度的有限性决定了政治责任是有限的。政治责任的实现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一是党的追究,主要是指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对党政机关中由其管理的干部应承担的政治责任进行追究;二是立法机关追究,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它们有权对其选举、决定、任免的干部所应承担的政治责任进行追究;三是上级追究,主要指上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对下级部门政治官员应承担的政治责任进行追究;四是自我追究,是指政治官员自认为履职不力或言行违背民意等而进行的自责;五是社会追究,指社会民众对应承担政治责任的官员直接发动的追究。政治责任问题直接关系到党的政治建设的成败问题,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建设质量问题,我们一定要以严的基调强化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培育政治责任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担当。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多头并进多措并举
党的自我革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我们党推行自我革命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很多深层次社会矛盾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特别是人民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法律制度问题,因此我们党要完成新时代自我革命的目标,必须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由于受各种因素的限制,我们的法律仍然有很多方面有待完善,我们很多制度规范体系仍然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只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必须多头并进多措并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
要坚持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自我革命的法律制度根据;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从事一切活动的根据,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只是党的若干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个方面,只有在党章的指引下进行,才能高质量实现预期的目标;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就是要求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围绕民主集中制展开,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在民主集中制的指导下进行。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就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这说明党是领导一切的。健全党的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就是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关键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既规范权力又保障权利,在各种监督制度中,要突出党的监督,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其他监督密切配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治监督的目标是预防一切形式的腐败,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不断增强政治监督针对性、准确性、适用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处于权力的中心,由于权力过于集中或者权力太大,容易脱离监督导致腐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重在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同时,我们还要发挥好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聚焦各级党组织是否发挥好领导核心的作用,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全面准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其中重点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让政治巡视实实在在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