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票房:《阿凡达:水之道》续领风骚******
中新社洛杉矶1月8日电 (记者 张朔)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北美票房依旧是《阿凡达:水之道》(Avatar: The Way of Water)的江湖。
据票房统计网站boxofficemojo1月8日发布的电影市场数据,23部影片北美周末票房(1月6日至8日)约得1.04亿美元,环比增长约1%。
《阿凡达:水之道》在放映影厅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此番周末票房环比下跌约33%,以约4500万美元连续第四次登顶北美周末票房排行榜榜首,在该统计周期总票房中占比逾四成。目前,这部奇幻动作片的北美累计票房接近5.2亿美元。加上海外市场,该片迄今总票房已突破17亿美元,一周之内增收约3亿。
1月6日上映的《梅根 》(M3gan)以约3020万美元首映周末票房摘得榜单亚军,成为最新一期北美周末票房排行榜十强中唯一的新片。这部科幻惊悚片由好莱坞华裔电影人温子仁参与编剧和制作。目前主要电影网站对其评价为IMDb评分6.7、MTC评分72、烂番茄新鲜度93%,CinemaScore打分为B。有评论称,该片将恐怖和喜剧元素融为一体,黑色幽默为影片添彩。
《穿靴子的猫2》(Puss in Boots: The Last Wish)紧随其后,以约1312万美元周末票房、22%环比跌幅,从上期榜单亚军退居本轮排名第三位。目前这部动画片的北美累计票房约8771万美元,加上海外市场,迄今总票房接近两亿美元。
随着放映影厅数量从个位数增至三位数,由汤姆·汉克斯主演、改编自畅销小说的《生无可恋的奥托》(A Man Called Otto)此番周末票房环比大涨7366%,以约420万美元从上期榜单第18名跃升至本轮排名第4位。目前这部喜剧剧情片的总票房约为1269万美元。
漫威超级英雄电影《黑豹2》(Black Panther: Wakanda Forever)则以逾34%环比跌幅、约340万美元周末票房,从上期榜单季军下滑至本轮排名第5位。目前这部科幻动作片的北美累计票房超过4.4亿美元,加上海外市场,迄今总票房接近8.3亿美元。
本期北美周末票房十强其他席位也略有调整,依次为传记歌舞剧情片《与爱共舞》(Whitney Houston: I Wanna Dance with Somebody)、剧情片《鲸》(The Whale)、历史剧情喜剧片《巴比伦》(Babylon)、动作喜剧片《暴力之夜》(Violent Night)和恐怖喜剧片《菜单》(The Menu)。
新的一周,惊悚恐怖片《恶魔阴谋》(The Devil Conspiracy)和惊悚动作片《飞机陷落》(Plane)等均将于1月13日上映。(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